2020-02-24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刘桂菊报道:近日,记者釆访了沈阳市中院,了解到沈阳市中院采取一系列硬核措施保障在抗疫防控中,审判工作能正常进行的工作状态。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防疫精准有力,审判一刻未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线上立案、云端开庭、网上合议、网络查控、远程提讯等各项智慧功能,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部门应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疫情防范不放松,案件处理不停歇。虽已复工,但还要继续关“罩”,请当事群众“智慧”选择网络解纷模式。为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法院已出台举措,对人员、车辆、办公区域、审判场所进行管控,提供综合保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对在线庭审工作作出细致规定,明确在线庭审纪律,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诉讼指导,确保庭审过程安全文明、规范有序,为诉讼群众纾困解难,为社会企业复工复产注入动力、保驾护航。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减少面对面接触,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积极运用线上形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工作,以此为契机引导法官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推进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及智慧法院的建设步伐。市法院信息化处全体干警和技术保障人员争分夺秒,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于2月9日完成了“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的搭建和测试工作,并及时传达了法官和当事人的使用手册,疫情期间的司法裁判更加安全、便捷、高效、暖心,审判工作井然有序。并与有关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全市法院“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全部建设完成并上线。
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便可远程参与庭审,既可以保护自身健康安全,阻断疫情传播,又可以轻松快捷解决纠纷,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云”上审委会2月17日16时,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如期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参会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出现在审委会会议室,而是在各自职责岗位上,用加密会议视频软件连线的形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的负责人准时开启视频软件,有效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视频会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同时结合年初院党组制定的工作谋划,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各项工作:一是切实转变思路,推进在线诉讼服务;二是探索创新载体,推广线上工作方式;三是积极拓展平台,加大司法宣传力度。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事纠纷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等7份文件。庭审不断“线”远程讯问、网络庭审、网上旁听……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法院采用信息化手段,让群众感受到了无障碍的司法服务。
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庭审现场,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和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画面。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利用电脑等网络终端登录,享受到了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网络庭审 饱含体恤之情2月17日,市法院民一庭审理的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林某、邢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网上准时开庭。本案原定2月3日开庭,交通肇事的伤者林某由于保险公司上诉未能及时得到保险赔付,受伤后所有的治疗费用均自行垫付,由于家庭困难,部分治疗费用是从亲朋处所借,希望法院尽快审理结案,得到相应的赔付。本案主审法官范猛按照民一庭“对疫情期间有司法需求的优先提供司法绿色通道,确保抗疫期间审判工作的有效进行”的方案,决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由庭长张军担任审判长,通知各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本案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贾煜在互联网法庭上进行旁听观摩。市人大代表贾煜:现在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期、决战期,市法院结合工作特点,在严格执行防控疫情要求的情况下,能够针对百姓关心的、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审判活动,我认为非常好,既能够体现出政治上的坚定性,又能体现出法院工作的积极性和智慧,方式灵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值得推广。分享红利 赢得群众赞许2月13日,市法院民二庭贾宏斌、姜会军、韩彩霞合议庭通过院互联网远程视频平台,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两件一审民事诉讼案件。
两起案件的多方当事人出现在大屏幕上,“隔屏”诉讼,安全方便,效果良好。两件案件均在春节前确定了开庭时间,如果延期开庭,不仅会拖延审理时间,而且也导致案件积压,加重当事人悬而未决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经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合议庭一致认为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保障诉讼参与人生命健康安全,贯彻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决定如期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考虑到疫情风险和防控需要,庭审采取了审判长、书记员两人到庭,合议庭另两位成员、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网上参与庭审的方式。
庭审过程流畅,观点表达清晰,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诉辩主张,完成了举证、质证,实现了庭审笔录远程电子签名,顺利完成庭审各个环节,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庭审圆满结束后,案件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赞扬法院组织此次庭审,直言“我们实际享受到了法院信息化改革带来的红利。”主审法官、民二庭副庭长贾宏斌表示,在疫情防控时期,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案件,有利于减少风险、解决积案,也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金融案件 线上顺利开庭2月11日,市法院民四庭史致鹤、王时钰、宋喆合议庭,通过视频方式组织了线上庭审。该案是一起对部分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能提前确认被告按时到庭人数,且受疫情影响,原告代理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经主审法官王时钰与原告代理人充分沟通,确定如期开庭、视频审理的工作方案。最终,该案庭审顺利进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权。远程提讯 高效推进审理2月18日,市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沈莹利用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对远在市看守所的上诉人付某进行了远程提讯,在加快案件审结的同时确保了监管场所的防疫安全。现羁押于看守所的被告人付某,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鉴于该案存在同案其他被告人的刑期即将届满的情况,为办案和疫情防控需要,提讯工作采用了网上进行。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聚集,我们采用远程提讯的方式,高效完成刑事案件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副庭长沈莹说。警务保障 确保庭审需求为确保远程提讯工作顺利进行,市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刘博磊、副支队长孟凡彪直接指挥,现场调度。
在此之前,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警务保障工作,加快案件审结,法警支队积极与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协调。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副支队长孟凡彪带队前往看守所对接,由警务科长张振波、一大队王雷具体操作网络视频系统,安全完成了在押被告人提审任务,保证了疫情期间刑事庭审工作的需求。减刑假释 提前谋划部署为确保疫情防控、审判工作两不误,市法院审监二庭结合监狱人员聚集性强、案件量大等情况,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疫情期间的减刑假释工作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该庭通过网络渠道召开视频会,分析疫情特殊时期减刑假释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各合议庭和办案法官的具体任务,并对当前工作,特别是就“三类罪犯”的开庭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健全完善微信群,跟进掌握各监狱拟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总体情况。通过健全完善微信群、学习强国APP等途径,了解远程视频开庭的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并集中汇总各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数量和计划报请的时间。从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一件件“隔空庭审”的背后,有着一位位“无名英雄”。是法院干警们与信息化处同志一起为审判执行工作和信息化高度融合所做出的努力。智能化审判设备检测的现场有信息化处副处长郑兵和全处同志们不辞辛劳的身影。
为保障全市法院立案诉服、刑事、民事、执行部类的设备、网络在疫情期间的正常使用,干警叶荣书坚持每天按时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设置,干警孙广涛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了疫情期间信息化设备的正常运转。市法院信息化处还从实际出发,对基层法院利用“云法院智慧庭审”平台网上庭审进行指导,有力服务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审执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