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8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石培璋、鲁利韦、记者罗勉报道 近日,从汕尾市水务局了解到,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负面影响,该局制定了《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采取六大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重点领域防控与服务方面,该局加强对城乡供水水源、农村饮用水工程和水利建设工地等重点领域的防控和服务工作,重点对复工复产的取水、施工、监理等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协调帮助解决施工企业复工与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引导施工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指导施工企业超前谋划、提前采购物料,满足施工需求。同时按照“一项一策”原则,稳步推进全市69宗在建水利工程有序复工,优先推进有度汛需求和工期紧迫性的工程建设。
为最大限度减证便企,该局实施水利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解除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对其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采用提交申请电子文档方式,暂不组织现场踏勘和评价工作。对需要延续许可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原许可证有效期顺延。涉及河湖管理及水利事项如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滩涂开发利用方案审核、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安排的备案等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审核后需要提交现场材料的,可以以视频方式提交。同时对于水利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时限由原14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除外),对于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安排的备案事项给予立即办理。
同时,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可缓缴水资源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完成。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工期延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的,在建水利工程可以合理顺延工期,切实缓解企业运行压力。
在技术服务方面,该局尽可能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加强对重大水利复工项目和前期项目的分类指导,提供技术帮扶、政策咨询;注重有序调度,指导加快重大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和前期推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