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王伟 王雪 、记者安然报道:2月25日,记者从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支持企业全力应对疫情影响,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该局制定出台了“二十条”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精准施策,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形成一套暖企“组合拳”。
据悉,这些措施包括延长企业相关许可期限、优化监管举措、开展指导帮扶、加强价格监管和规范收费等方面,通过开展网上办、延长相关期限的措施,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时间和成本,减轻企业压力,推进复工复产。同时,对疫情期间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经提醒督促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属于首次违法的,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外地员工尚未到岗,本地员工里有两人的健康证已到期,还未去办理,缺这俩人店里便会运转不畅。” 旅美留学回国的新区90后王安阳,现于融创茂经营着自己的一家餐厅,“用工难”成了目前的首要问题。
“现在好了,根据‘二十条’举措,疫情期间只要对人员健康状况做好核查并登记,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王安阳告诉记者,解决了用工问题,自己的店铺2月29日开始推出外卖业务。
青岛家佳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新区共有45家门店,大部分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在近期换证。“没想到,区市场监管局告知我们可以实行承诺免现场核查换证,真是太方便啦!”该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栾召军感慨道。
“二十条”政策还对加强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菜、米、面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监管,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同时,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水电气暖等重点行业价费检查,持续加大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查处力度,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企业开展动产抵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融资网上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附:《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原文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
一、优化现场踏勘流程。对食品生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专项计量授权等行政许可必须现场踏勘的,采取视频连线“不见面”审核、“一对一”核实等方式完成踏勘工作。申请变更或延续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声明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二、延长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期限。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
疫情期间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可继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疫情结束后重新申请延续。
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
三、顺延健康证明有效期。疫情期间,现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到期的,由企业进行登记并对人员健康状况做好核查,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
四、改进质量检测服务。加大食品、特殊食品、保健品抽检力度,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对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 督促企业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后续的异议复检和核查处置时限,依企业复工时间适当延长。
五、药品经营许可实行承诺免现场核查换证。到期需换发许可证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在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未降低)的情况下,不再进行现场勘察,实行承诺免现场核查换证。企业可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通过邮箱、微信或QQ等无接触方式发送现场核查部门,由现场核查部门在许可审批系统对应验收评定结论栏中签署验收意见,并将企业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许可审批系统,由行政审批部门依程序给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指导帮扶转产防疫用品企业。统筹质量检验、标准化专家指导帮扶转产防疫用品企业,协助企业分析医用口罩、民用口罩质量指标、生产要求,指导企业把好原材料进口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产成品质量检测验收关。
七、指导企业延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认证认可证书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指导企业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指导企业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八、科学安排未开工企业特种设备检验和电梯维护保养。对于未开工的企业,不能按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的,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位经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并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商定检验时间后,通过便捷方式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维保周期,鼓励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实施在线实时检查维护,或者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实行网上办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向企业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网上办理登记业务的通知》。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登陆相关网址,即可以在网上办理“开工告知、更名、变更、停用、报废、注销”等业务,“使用登记”业务实现网上申请和审批,待疫情结束后再来办理纸质材料存档及证件发放事项。同时,向社会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方便企业在网上办理过程中互传文件和咨询相关业务问题。
十、加强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监管,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十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督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开展水电气暖等重点行业价费检查,持续加大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查处力度,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十二、加强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开展企业复工复产计量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新增疫情防护用品生产的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强化技术保障和应急值守,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需求,及时予以响应,具备条件的可以安排上门服务、现场检定。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到期需要依法强制检定的非涉及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根据企业复工情况,经使用单位申请,可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券,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运营类专利导航分析、开展核心基础专利及其组合研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出海”知识产权运营合作,降低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本。
对在自贸试验区落户的专利代理机构,优先协调安排办公场地;优先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险业务,提高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能力。
十四、鼓励企业开展动产抵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融资网上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将登记办理时限缩短到1个工作日,也可以即时办理,为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地服务工作。
十五、强化标准化管理服务。推动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扩大标准的市场供给;深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六、建立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疫情防控、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企业,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时实施“当日结”,即“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移出”。
十七、优化异常名录移出流程。建立咨询服务专员制度和网络受理审查材料制度,实施咨询服务“零见面”,受理材料“免接触”,服务专员以“免接触、一对一”的方式指导市场主体做好移出申请相关工作。允许企业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办理业务,对符合办理条件且能后续补充手续的,企业做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
十八、实施地址核查“承诺制”。企业在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能做出住所地址合法有效承诺的,即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暂不进行实地核查。
十九、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防疫物资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罚。
二十、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落实《青岛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经提醒督促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属于首次违法的,不予行政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