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苟俊报道 为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影响,有序推动复工复产,陕西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减轻税费负担。通知明确对列入国家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相关设备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一次性税前扣除。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月份房租,3~4月份房租减半。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50%提高到60%;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
加大信贷支持。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提高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对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大型银行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建立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制度,名单内企业贷款利率在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上再降50个基点。
强化担保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用,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陕西省再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担保项目,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用。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按照轻重缓急,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分为优先支持、重点支持和适当支持三类,分步实施。优先支持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的项目。
加强清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必须主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鼓励提前偿还合同账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存量欠款清偿力度,确保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还尽还。
完善企业服务。全省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尽快组织本平台各类服务机构复工,平台及各类机构联系人在网上公示。对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负面影响的,暂不予以信用降级。对已成为失信主体的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
加强企业维权和法律援助。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投诉窗口,收集汇总企业反映问题,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司法部门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应对疫情为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举措,引导中小微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