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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按“快进键” ——黄浦区出台“外滩金融18条”聚焦两大“增长极”

2020-03-10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邱爱荃报道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出台《外滩金融集聚带关于发挥核心功能区作用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外滩金融18条”),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其中,在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围绕“资产管理”和“金融科技”两大增长极重点推进。

具体来看,“外滩金融18条”主要涵盖六方面内容:一是全面服务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打造金融对外开放重要承载区。配合国家金融对外开放重大举措,率先承接金融业对外开放项目落地黄浦,全力服务金融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争取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人民币国际化业务试点率先落地,服务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

二是积极联动自贸区新片区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机构活跃度。主动对接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自贸区新片区建设,支持企业对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是持续提升连接辐射功能,切实服务长三角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内各类服务平台作用,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支持长三角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跨区域金融合作,打造长三角地区金融综合服务枢纽。

四是强化资产管理中心功能定位,提高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度。抓住国民财富快速增长的机遇,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效率为核心,全力支持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发展,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机构服务功能。

五是深化外滩“新金融”发展内涵,大力建设金融科技高地。依托区内丰富的金融、智力、科技要素资源,鼓励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发展,推动金融科技研发应用创新,加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数字普惠金融,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是打造国际一流金融综合生态,提升金融机构感受度。不断深化楼宇载体空间布局,进一步集聚全球金融要素。依托区内行业组织与金融智库的集聚优势,提升“外滩金融”品牌国际影响力。“专人、专案、专窗、专办”为企业和人才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持续优化金融综合配套服务。

总体来说,“外滩金融18条”体现三大特点:一是率先承接,抢抓战略发展新机遇。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积极打造金融对外开放重要承载区,鼓励企业参与自贸区新片区先行先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强化外滩金融集聚带的国际化承载能力和竞争力。

二是两极引领,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围绕“资产管理”和“金融科技”两大增长极,引导和鼓励资产管理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以科技赋能金融创新为引擎,持续提升外滩金融集聚带发展能级。

三是多点聚力,激发百年外滩新活力。传承外滩深厚金融底蕴,充分发挥优质服务资源集成优势,全方位打造最适金融发展的宜居、宜业“微环境”,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集聚度、活跃度、感受度。

上海和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介绍,未来黄浦将进一步“做厚”“做长”外滩金融集聚带,在落实国家战略中深化产业优势,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擦亮“金”字招牌,努力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中心、金融专业服务中心,全力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断强化外滩金融的世界级地标影响力,在更高起点上展现百年外滩无穷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