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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特殊时期精准撬动消费的利器

2020-04-20 新华日报

随着国内疫情的不断好转,在各地复工复产的同时,约有16个省(直辖市)发放了总数超50亿元的消费券。如南京市通过支付宝摇号抽签发放了3.18亿的消费券,包含餐饮、体育、信息、图书和定向群众五大类,杭州分批发放总值大约16.8亿的消费券。

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时,许多国家或地区都曾采取过类似措施。1999年,日本发放“地域振兴券”,约3107万人领取,合计6189亿日元。2009年泰国发放总值达189亿泰铢的“救国支票”,调查发现民众用于消费资金达170亿泰铢,最终推动经济增长0.24%。无疑,消费券的发放可以直接刺激消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下行的压力。

虽然形式多样,但消费券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货币购买力的凭证,具有不能兑换现金、明确的使用期限、优惠额度不同等特点,相对于国外普遍采用的现金发放,更适用于国内居民储蓄率较高的大环境。美国政府最近承诺给中低收入家庭直接发放现金补助,很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家庭基本没有储蓄,2019年一份美联储的抽样调查表明:大概40%左右的人,在需要应急支出400美元的时候会遇到困难,12%的人完全没法应付400美元的突发支出,27%的人无法撑过一个信用周期。

消费券的发放不同于增发货币,应该属于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部分,政府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带动居民消费,产生乘数效用,将有限的资源转移到受疫情冲击较严重的行业,如餐饮、服务业等。

如何提高消费券的“实现率”,以发挥其更大效用?首先,发放应该更多面向中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对商品优惠力度更加敏感。南京市在3.18亿元的五类消费券中,有一类是专门面向困难群众。其次,消费券的优惠对象应该指定一些价格弹性较高的商品,若消费券的使用对象只是一些生活必需品,其往往只是将居民未来的计划消费提前,最终不能产生额外的消费增长。家电、图书、体育等弹性较高的商品将会引致更多的计划外开销。同时消费券的发放也需要注重普惠与公平,更需要关注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商户。

但是发放消费券仍存在着一些局限性。首先,地方政府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避免消费券的发放带来过重的债务负担,从而减少对政府未来投资决策的影响。截至4月初,发放消费券的地区大多是东部沿海省市与中西部省会、直辖市。其次,财政政策也面临即期直接消费和投资的权衡,政府使用资金投资基建会带来未来的生产力,使用消费券纯粹刺激消费不会带来未来的资本形成和收入,有可能只是债务的增加。最后,消费券指定商品、指定商家的使用,会部分扭曲已有的市场自由竞争形成的激励,改变原有价格体系。

其实对消费券的探讨并不止于此,但无论其设定如何精巧,消费券只是推动经济短期增长的强心针,终究不是刺激居民消费的长久之计。居民的消费潜力最终要靠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来发掘,较高的收入水平和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才是拉动消费的根本动力。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