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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八项措施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2020-02-14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孙弋弋浙江报道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序推进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运行,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推出八项措施。

一是坚持疫情防控和招投标恢复工作两手抓。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将疫情防控与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结合起来,创新招投标工作,有效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为加快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奠定基础,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创造条件。

二是有序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和风险受控要求,根据招标人申请并按照项目重要性及工期紧迫性做好已备案标段后续开评标工作计划和相关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开评标工作。对后续申请备案项目,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项目实际,指导招标人依法合理确定开标时间,有序做好备案工作。

三是全力保障急需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亚运工程、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议”“一项目一政策”原则,根据招标人的申请,在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招标,由项目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四是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实现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取消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全面实施“不见面开标”,适当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积极做好有关技术保障和咨询服务,防疫期间不得要求投标企业人员到交易现场。

五是切实做好评标专家管理。严格限定评标专家抽取区域要求,使用省库内本区域的评标专家,在省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使用省库内杭州市主城区区域内的专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评标专家。严格落实评标专家健康主动申报和真实性承诺制度并进行体温测量,积极应用“健康码”等大数据手段做好专家出入评标场所管理,凡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均不得参加评标。

六是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为减少不实、恶意投诉举报对招投标正常开展的影响,确保招标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对于无明确事实线索和证据的投诉、举报(信访),依法依规予以劝导;对于不属于投标企业、投标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的举报(信访),不与项目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进行挂钩,查实后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进行处理。畅通线上异议、投诉渠道,鼓励在线提交举报(信访),办公窗口原则上不直接接收投诉、举报。

七是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强化对招标人的业务指导力度,帮助招标人合理确定投标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定标规则和办法,确保公正、公平。强化评标现场监督力度,及时制止专家不当行为,提醒专家把握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内容、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并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确保高质量完成评标。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有关公告和通知,做到信息及时披露,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是加强招投标活动服务保障。优化和简并办事流程,推行见证证明、场所预约等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利用在线核验、邮寄、告知承诺等方式取消或者减少人员到场要求,依法必须到交易场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畅通电话、传真、网络等业务咨询和办理渠道,确保招投标事项办理不断档。在提供现场交易服务时,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拒绝有流行病史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进入交易场所,一旦发现,要就地隔离并立即报告社区及疾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