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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发改局:四措施力促经济健康发展

2020-03-05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 董玉锋、薛彥千、记者殷晓旭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山东省郯城县发改局主动出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加快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以发展保防控、保供给,以防控促生产、促发展,保证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谋划实施方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通知》要求,郯城县发改局抓紧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对照重点领域和项目要求,开拓思路、大胆谋划、充分论证,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启动相关工作。目前已上报项目16个,县疾控中心、李庄二院传染病房2个项目已先期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库,预计发债额度5700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改局与住建局进行了多次会商,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郯城县的排水防涝系统化方案,并制定分批建设计划,目前正在按通知要求推进,项目手续齐全后,即可争取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加快融资支持,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发改部抓紧组织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提报工作,主动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与物资调运过程中的问题,使资金支持政策真正惠及对疫情防控工作有重要作用的企业。已上报企业13家,阳煤恒通等6家企业纳入支持范围,贷款需求1.38亿元,目前正在与上级确定的银行进一步对接。

根据市《关于抓紧做好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申报领域,落实项目申报条件,把握项目申报要求,聚焦中心工作。目前,发改部已与县财政局对接,正在对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19个项目完善上报手续。

缓解用能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贯彻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知要求,明确告知电力、水务、燃气公司,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

贯彻省《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1日-6月30日,电力公司对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含非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郯城县供电部门已经按照文件要求,开始执行新的用电价格政策,经估算,此项惠企政策共涉及2.9万户,预计给企业节约电费816万元。

根据省市《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各专业市场、物业服务企业、写字楼、通信5G基站等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电时的各类加价行为进行提醒告诫。根据文件要求,发改部联合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台等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让广大用户知晓政策,积极参与监督,为下步严厉打击转供电违规收费行为制造舆论氛围。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助力保供稳价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监测的通知》要求,发改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市场监测巡查小组,自1月23日起每日密切关注口罩等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截至目前,已累计巡查国大药房、仁和堂药店、新力大药房、协和药店等药店78人次,上报监测报表39次。经巡查,除口罩、体温测试仪紧缺外,其他防护用品价格平稳,未出现大的波动。

根据临沂市发改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时期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改部市场监测巡查小组,加大巡查频次,坚持日监测日报告,监测重点商品价格走势,确保市场供应稳定。自1月27日起每日对郯城县三大超市的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55个主要生活消费品进行监测报告。

截至目前,累计进行市场巡查74人次,上报市发改委价格监测报表等37篇次。及时启动调控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改部通过督导调度有关部门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1月份共发放22320人的临时价格补贴1066266元正在发放中,尽可能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因商品价格上涨受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