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 3月8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阮某、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阮某、刘某分别是红安县两家大药房的经营人,利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红安县口罩紧缺之机,于2020年1月下旬到安徽省某市场,非法购进一次性劣质医用口罩和其他品牌的劳保口罩进行销售。销售初期,部分购买人反映该医用口罩有质量问题,阮某、刘某知悉后没有回收已销售的劣质医用口罩,继续将购进的口罩销售完毕,共销售16万余只,销售金额9万余元。
获悉案件侦办情况后,红安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3月5日,公安机关提请红安县检察院对阮某、刘某批准逮捕。该院承办检察官及时提审犯罪嫌疑人,核实了公安机关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在三日内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为进一步完善证据,有效打击涉疫犯罪,检察官书面提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意见,为公安机关下步侦查工作提供引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廖亮 毛红平 张文德 叶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