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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不会改变中国外贸持续健康增长的趋势

2020-02-14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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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记者 | 公  欣

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包括外贸必然会产生影响。“与非典时期相比,此次疫情对我国外贸的负面影响较为有限,外贸持续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副主任、副研究员宋微对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表示。

冲击

疫情爆发后,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此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同时强调不应限制中国的贸易和人员。但据了解,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相继对中国采取管制措施。此外,受各国防控疫情影响,中国已经暂停了1万多架次国际航班。种种举动不免引发社会各界对2020年中国进出口贸易前景的担忧。

客观来看,由于受疫情影响,外贸制造业不能尽早复工,企业在2019年订立的外贸合同和采购意向因此将会受到损失,而在复工延迟条件下,企业仍需要承担员工工资,这对一些中小外贸企业来说就是“雪上加霜”。疫情对企业最大的影响是现金流和经营成本的问题,这对外贸企业也不例外。

专家认为,部分国家和地区出于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隔断考虑,可能会减少或暂停从中国进口与疫情相关度较大的商品。如果疫情严重扩散,这些措施可能升级为限制贸易与人员流动,从而加重对实体经济的冲击。

也有分析称,中国作为工业大国、货物贸易大国、100多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制造业在全球占比达25%,十多年来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超过30%。限制同中国的贸易或人员交往,短期将抑制中国出口,影响跨境投资和贸易,同时也会影响全球供应链稳定,抑制世界经济增长。

不过,在宋微看来,疫情带来的压力更多聚焦在国民经济中不再“占大头”的制造业。她认为,一方面,当前中国经济对外贸的依存度相对下降。尽管非典时期中国的外贸规模远不及现在,但是由于外贸依存度已经由2003年的51.3%降至2019年的31.8%,现阶段同比例的外贸下降对于经济的拖累幅度与非典时期相比理应有所减弱;另一方面,当前国内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内需拉动效应明显。2003年中国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年GDP的33.2%,而2019年第三产业在GDP的比重已经上升到53.9%。相对于制造业而言,许多服务行业更多带有不可贸易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贸易出口下降对于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更多体现在第二产业。

实际上,2003年非典时,二季度进出口贸易明显放缓。但疫情结束后的下半年迅速增长。全年进出口贸易额比上年增长37.1%,为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最高增速,至今也未被打破。有专家认为,这也证明疫情结束后通常会出现强劲反弹的态势,其关键仍然是疫情持续时间多长。

“尽管疫情对当前我国进出口贸易产生消极影响,但外贸持续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宋微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31.54万亿元,增长3.4%,出现逐季上升之势。一季度进出口总值7.03万亿元;二季度7.68万亿元;三季度8.26万亿元;四季度8.59万亿元。宋微认为,2020年一季度如果不出现疫情,外贸总值应至少与去年一季度持平。“疫情对进出口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一些短期订单上。再考虑到春节因素影响,外贸进出口短期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探,但这不太会构成趋势性影响。”

应对

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据了解,近期,各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推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便利外贸进出口。

在2月10日举行的网上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正在密切关注疫情可能对外贸产生的影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积极帮助企业,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支持政策,一些具备条件的外贸企业正在恢复生产。

而在不久前,商务部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指导纺织、轻工、五矿、食土、机电、医保等六家商会,做好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法律咨询、参展协调、供需对接等相关服务。

受疫情影响,最近深圳一些外贸企业未能准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面临着无法履行合同、承担巨大经济损失等问题。对此,深圳市贸促委日前为11家企业在线办理了深圳地区首批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据中国贸促会介绍,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贸促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延迟履行合同的责任,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在做好出口工作的同时,进口方面也有多项支持政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提出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高峰表示,当前,中国正在全力以赴应对疫情,有信心、有能力、有把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世卫组织也高度评价中方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强调不建议限制转移、贸易与流动。希望各国充分显示团结与合作,共同努力,战胜这场疫情,为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据了解,商务部办公厅10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保障,同时优化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动外资大项目落地。

绸缪

疫情考验“稳外贸”,我国更应未雨绸缪,为下一步如何更全面及时应对疫情影响“谋篇布局”。

实际上,此次疫情被列为PHEIC(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中国外贸带来了不确定风险,如何做好中国与欧盟、东盟和“一带一路”外贸市场的沟通工作,消除国外客户对疫情的疑虑和恐惧心理非常重要。因此,在严控疫情的同时,下一步要继续做到公开透明,让外商对中国和中国产品放心,从而降低对中国外贸的影响。

专家建议,为应对疫情影响,在加大逆周期调节的同时,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在拉动消费和投资的同时,推进出口和促进进口,特别是跨境电商和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智能制造业发展的同时,加快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稳固全球供应链。具体而言,要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出口退税等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针对出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专项支持;特别要加大对贸易促进和支持力度,加快组织和促进相关产品的进口,稳固我国在全球供应链当中的地位。同时还要防控进出口企业的履约风险、市场风险、供应链风险等。

据了解,因疫情造成中国零部件供应中断,韩国现代汽车已经暂停所有在韩国的生产线。这一事件说明,对外贸易“保卫战”不能忽视供应链保卫战。对于国内的外贸企业而言,同样要重视供应链问题,要与自己的国内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评估供应商受疫情影响程度,确认复工时间、发货安排等。在上游供应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要制定国内供应商备选方案或适当增加库存,确保原材料供应安全。

宋微提出三项建议:一是中央政府要加大政策引导,以创新驱动为导向,积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夯实外贸发展的产业基础;扩大市场准入,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引领作用,切实落实《外商投资法》,让更多的国外大企业“扎根”在中国,拉动国内的产业升级;要结合国内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的“双升级”,进一步扩大内需,将国际市场的“中国分场”扩大带来的机会利用好;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市场上寻找更多商机。

二是各地方应积极出台措施,针对外贸企业下调费率、提供融资、给予补贴;加快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并针对企业延迟开工的情况,在保险减免、贷款展期等方面推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三是建议出口企业积极排查在手订单,关注履约风险;梳理供货渠道,关注上游风险;谋划替代方案,最大程度减损;跟踪物流情况,关注拒收风险;敦促买方履约,关注收汇风险;留存必要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高峰表示,从总体上看,我国吸收外资的综合竞争优势没有改变。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加大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力度,协助外资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