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

海南工地落实参建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制

2020-02-14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罗津 记者王心武报道 2月13日,海南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落实参建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制。

根据《要点》,海南省建设单位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要全面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建立贯穿企业、项目部、专业分包和劳务班组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疫措施及管控工作。 

同时,海南各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组织有策划分步骤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监督指导,确保参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

此外,各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成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工地复工或开工管理措施、专职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从业人员防疫管理、聚集区域管理和疫情应急值守等内容,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各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工地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摸查工作,及时掌握工地疫情防控动态,登录 “项目跟踪服务”填报系统上报项目信息。对于省重点项目,要形成周报制度。

此外,各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针对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各市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和建筑工地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与企业和建筑工地之间的交流,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力量及资源,切实帮助企业、建筑工地解决用工、防疫物资和原材料供需方面的困难,做好指导帮扶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建筑工地将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门卫登记值班制度,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对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和核实;严控企业对项目之间从业人员的调配,最大限度减少务从业人员流动;由专职防疫人员对所有进出工地的从业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从业人员外出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从业人员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