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4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安排警力,联合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巡查,逐一摸排和走访宣传,督促全市相关商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营业,防控疫情扩散蔓延。同时,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政府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2月13日,根据麻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线索,麻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管理大队依法查处8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对其中的3名拒不停业的商铺业主依法行政拘留,消除了潜在的疫情传播隐患。
随着疫情的发展,为了打赢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1月29日,麻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9号限制营业通告。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每个市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命令。
然而,位于麻城市公园壹号小区的麻城市某生鲜果蔬超市、位于朝圣门的某副食店、位于金广世纪花园小区的某日用百货店等不在营业范围的8家商铺拒不停业,为了牟取个人利益,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儿戏,心存侥幸,阻碍管控,开展营业,吸引附近居民进店消费。经民警实地检查,这8家商店没有配备测体温和消毒设备,也没有对进出店内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查,根本不具备开张营业的客观条件。自限制营业通告发布后一个多星期时间里,每个店的平均交易接触达100余人次,对防控工作带来巨大隐患。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商铺业主汪某富(男,50岁,麻城市鼓楼办事处人)、王某斌(男,53岁,麻城市中馆驿镇人)、聂某枝(女,55岁,麻城市经济开发区人)等3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其他5名商铺业主被依法作出罚款、警告处罚。
麻城警方提醒:疫情当前,人人有责,更没有人能置身事外。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决定的,根据其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胡玉林 万永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