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6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胡钊、记者皮泽红报道 疫情当下,企业复工复产在即,税务部门如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2月15日,在广州市“暖企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副局长侯邦安从减免缓缴税费、优化税收征管和便利办税服务三个方面介绍了广州市税务部门的暖企措施。
减免缓缴税费
一是落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发生重大损失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各类企业,依法给予困难减免。对属于以下情形的,税务部门优先办理减免:疫情防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个行业、疫情期间减免物业租金的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业主单位、疫情期间提供免费运营服务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及其他因疫情影响有关政策明确需扶持的行业。
二是落实延期缴纳社保费措施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费的,可延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与人社部门、医保部门沟通合作,已完成部门间的信息系统对接和参数设置,缴费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相关优惠。
三是落实疫情防控税收新政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新出台了针对疫情防控的税收新政,涵盖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大方面,共计十二项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将精准落实好这些税收新政,并继续落实好已有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科研攻关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优惠政策,确保受疫情影响的行业及时享受优惠。
优化税收征管
一是优化延期申报纳税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将依法及时办理延期申报。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纳税人,将辅导其填报资料,依法及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目前已对有意向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进行了初步摸查,下一步将对这些企业进行逐户政策辅导。
二是优化定期定额户管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定期定额纳税户,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调减其应纳税经营额。
三是优化企业领用发票管理。为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在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网上途径申请领用发票和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免费配送(暂定到2月底)。同时倡导纳税人开具和申请代开电子发票。
便利办税服务
一是推行“非接触式”服务。落实“一次不用跑”清单项目,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辅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保障疫情期间纳税人用票需求。对纳税人个性化问题和需求,积极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视频连线等方式帮助解决。
二是实行“优先办理”。设立防疫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涉税(费)事项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涉税(费)业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税费事项,我们将优先办理、特事特办、快处快办。
三是快速响应涉税诉求。畅通渠道采集企业的合理涉税诉求,建立小微企业疫情涉税诉求和意见台账,本级税务机关权限范围内能解决的诉求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最后,侯邦安表示,下一步,市税务部门将尽最大的努力,围绕大局尽责担当,在优惠政策落实上给力、在“非接触式”办税上添力、在疫情防控工作上加力,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