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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虽与群众“不见面” 来“信”件件照常办

2020-02-16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王 玲 记者崔国玺报道 防疫特殊时期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并非易事。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严格落实最高检“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办理好每一件群众信访事项,依法做好回复、办理、答复等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看到你们的疫情期间来访公告,我就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打的电话,还以为得等疫情结束才有答复,没想到短短几天就接到了你们的答复电话......”,一位疫情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的群众说。

为切实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严格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沈阳市皇姑检察院及时制定《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电话方式和网络接待来访工作的公告》,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12309中国检察网等方式反映诉求。为保证随时接听群众诉求,院指定专门检察官负责24小时接听检察服务热线电话。虽与群众“不见面”,但绝不影响答复时限。目前,接听群众电话11个,办理网络信访8件,所有诉求均得到妥善处理,做到应回尽回,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同时对于人民群众举报的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突出问题,及时规范记录并第一时间通报、移送相关部门。

在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检察工作,服务群众不松懈,努力答好战“疫”这张特殊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