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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检战“疫”防疫不松懈 案管“不下线”

2020-02-19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玲 记者崔国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辽宁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高检院、省院各项部署要求,防控、履职两手抓,充分发挥案管大厅枢纽作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积极为诉讼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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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部署

案管大厅作为窗口部门,是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点位之一。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做好应对工作安排。1月30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组织全市案管科长召开视频会议,对案管大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并牵头成立案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研判小组,联合各基层院共同制定防控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协调一致。

快行动

为确保案管大厅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行,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地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两级检察院案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报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和流转、律师接待、延押案件网上报送等工作做出具体指导,并通过适格载体进行下发和发布。

保权益

为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了“减少现场办理”的律师接待工作思路,制作了“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操作方法指引示意图”,公布沈阳市案管大厅值班电话,开通外网邮箱、邮政检察专递,引导律师线上办理业务,切实保障律师等法律共同体的权益。截至2月14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共接听律师电话咨询 440人次,审核12309律师注册和案件绑定36件;共办理律师阅卷27件,律师异地阅卷4件;制作电子卷宗6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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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诉讼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受案和流转顺畅,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沈阳市公安局、市法院、市监察委、沈阳海关等联络,就案件收送、衔接进行协商,确定了“提前联系、专人办理、集中移送”的工作方式,力求“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助推案件诉讼规范有序。截至2月14日,沈阳市案管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押等案件 333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107件,接收退查重报案件101件,移送法院 44件。

严防护

按照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沈阳市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每天定时对案管大厅进行消毒、通风,控制进入大厅人员数量和频次;专设卷宗材料交换区,避免直接接触,对受理案件卷宗进行全面消毒,避免“二次传染”,努力实现人员、案件、环境、工作等等安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