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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犯罪 公安机关重拳出击

2020-02-20 法制日报

★ 暴力伤医事件阻碍医疗救治工作

★ 依法严厉惩处发挥强大震慑作用

★ 两高两部意见提供明确法律指引

★ 利于公安机关精准打击此类犯罪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用拳头殴打医务人员头部、颈部,并拉扯防护服、口罩、防护镜等,造成其颈部被抓伤,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被撕破、脱落,极大地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

1月30日凌晨,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接到武汉市第四医院(西区)报警,称医院12楼有病人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打人者柯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1月27日,柯某的岳父田某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入住武汉市第四医院(西区)。1月29日晚,田某由于肺部感染导致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柯某及田某的女儿到隔离区内护士站找到正在填写病历的医生高某,田某女儿将高某拉出护士站后,柯某随即实施了上述暴力行为。

近年来,一些暴力伤医事件给原本良好的医患关系蒙上一层阴影。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医务工作者不分昼夜战斗在抗疫一线,冒着生命危险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他们是最可敬可爱的人。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对医务人员实施不法行为,不仅严重威胁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安全,也给医疗救治工作开展带来极大阻碍。

对于疫情期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各地公安机关果断行动,重拳出击。

1月31日13时许,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居民张某兰因身体不适到紫阳县中医院就医,其弟张某陪同照顾。其间遇到一名做疫情排查工作的医生,沟通中张某不满医生劝导,对其实施了殴打行为。

接到报警后,紫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快速展开调查,张某承认殴打医生的事实。目前,张某已被紫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疫情暴发以来,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被确定为定点收治医院。2月2日17时许,一阵吵闹声打断了医院门诊部的抗疫工作。“你们莫拦我,我有钱哪里不能去?”一身酒气的市民赵某面对前来劝阻的医生和门卫说。门诊部被他一阵折腾,就医秩序一下子乱了。

接到报警后,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区分局胜利街水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赵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快速恢复了医院的工作秩序。“赵某借着酒劲跟医护人员撕扯了半个多小时,口头警告无效后,我们迅速将他带离现场。”出警民警戴洋说。目前,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2月9日21时许,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桃花仑派出所接到益阳市中心医院保卫科报警,称有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当天21时许,张某带其母亲到益阳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质疑检查项目的收费与值班医生卢某发生争执。在卢某耐心解释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用拳头殴打卢某头部致其轻微伤。经讯问,张某对其殴打医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张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认为,疫情防控不同于普通诊治,疫情防控期间,对暴力伤医犯罪和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应当依法严惩,从而起到强大震慑作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强调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列举了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随意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情形,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刘静坤看来,意见的出台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为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有助于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进一步精准打击此类犯罪活动,更好地保障医务人员权益、维护医务职业尊严、提振医务队伍士气。

公安机关提示,疫情当前,对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