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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批违法违规企业名单

2020-02-24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粤市监、胡钊、记者皮泽红报道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加强信用约束,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向社会通告,现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批违法违规企业名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记于企业名下,依法形成企业信用档案,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政府部门将依法实施相应的失信联合惩戒。 

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违规的企业名单

(第二批)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

场所)

违法违规情节

执法机关

1

广州市海皇劳保商店

广州市增城区

1月30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路80-4号的“广州市增城海皇劳保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对外销售了953个标示为“广州卫生材料厂”生产的“医用口罩(卫生口罩)”。但经执法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未发现有“广州卫生材料厂”的企业信息,而且不能提供相应的进货单据。当事人涉嫌销售非法企业生产的医用口罩,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

2

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立业路分店

深圳市宝安区

1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立业路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看举报群众所购买的样品,发现该款带有“K310”“NIOSH N95”等字样的口罩产品内有黑斑和较为明显的泥黄色痕迹,且内外包装均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明和中文标签。另在该店内发现库存的500个标示“Surgical Face Mask”(中文译为外科口罩)等文字的口罩,内外包装均未见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明和中文标签。截至1月26日,该药店累计销售上述两款口罩24800个,涉案金额达8.3万元。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

3

汕头市金平区福恒生医疗器械用品店

汕头市金平区

1月28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依法对位于长平路48号的汕头市金平区福恒生医疗器械用品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三无”医用口罩36000个,涉案货值约9万元。经检验,涉案产品不符合医用口罩标准。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汕头市市场监管局

4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村瀛基路41号的口罩厂

佛山市南海区

1月29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百东村瀛基路41号的口罩生产厂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口罩生产厂涉嫌存在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且该厂内有大量生产及库存带有“3M”标识的口罩。当事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惠州市良键医药有限公司紫金县第二十五分店

河源市紫金县

1月31日,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惠州市良键医药有限公司紫金县第二十五分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药店将店内三种商品捆绑销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灭菌型)(规格:10个/盒)1盒搭配抗病毒口服液(规格:10ml*10)1盒和板蓝根颗粒(规格:10g*20袋)1包,售价52.3元。截至案件调查终止,上述捆绑销售的商品已售出15套,货值共计784.5元,获利667.5元。且该药店在销售上述捆绑商品期间,未在商品外包装标明产品价格及相关信息。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河源市紫金县市场监管局

6

东莞市南城晋豪文具店、东莞市南城品安劳保用品店

东莞市

2月1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莞市南城晋豪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文具店销售标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口罩”的口罩,库存4165个。经查,上述口罩涉嫌为假冒飘安公司的劣质产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涉案口罩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口罩的进货来源进行追查,在对上游供货商东莞市南城品安劳保用品店检查时发现,该劳保用品店库存大量涉嫌假冒“3M”品牌口罩及其他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口罩,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现场扣押涉案口罩20580个。上述两家商铺涉嫌违反《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7

东莞市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东莞市

1月29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莞市全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将进货价为0.76元/个的锦江牌口罩,于1月25日大幅提价到30元/个对外销售,而该款口罩之前的销售价格为2元/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