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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助防控 保稳定 促发展”15项新举措

2020-02-26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王 玲 记者崔国玺报道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沈阳市检察机关“助防控 保稳定 促发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以助力疫情防控、保障社会稳定与促进经济发展三个方面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提出了15项具体工作举措。

积极主动作为  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源头治理

为更好地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有效体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的检察担当,在广泛征求企业家意见建议和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两级检察院党组要以战时状态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加大对科技手段的应用力度,保持各项检察工作的连续性。要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要积极保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专案办理绿色通道和快速办理机制,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要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源头治理。要充分利用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社会主流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政策以及疫情防控举措,帮助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依法履行职责    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要严格依法稳妥办理各类案件,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注意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民事、行政案件。对因疫情因素导致当事人申请监督期限超期的,依法予以顺延。要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实现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强化信访稳控工作的社会“减压阀”作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群众来信来访渠道畅、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强化法律保障  着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

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贯彻“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落实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要依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为企业及时解决纠纷、顺利复工复产和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有利的司法环境。要积极回应各类经济主体的实际法律需求,开通12309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要加强对涉企司法办案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办理涉企案件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新型检企关系,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实效。

下一步,沈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意见》,以办好开通12309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一批服务发展的好事、实事为起点,将15项工作意见逐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督导,尽好检察机关的社会义务,为打造法治环境、增进人民福祉、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