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光明日报
3月2日,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举行第九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疫情发生以来,宁夏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累计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2亿元
宁夏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疫情防控。
全区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统一筹措、统一调度、专款专用。建立应急调度拨款机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第一时间足额保障了患者救治、宁夏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建设以及重要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等资金需求。截至2月底,已累计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2亿元、医保基金24.1亿元。
图说:3月2日,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举行第九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宁夏及时出台“硬核”政策,切实让患者安心、一线医务人员暖心、群众放心。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热病人全部实行免费诊疗,财政兜底保障;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新冠肺炎防控产品和药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和药品注册费。
为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保障,宁夏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予以全额退还;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关税;对纳税人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参保企业降低成本30.66亿元
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的源头活水。宁夏出台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减税政策方面,适当下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下调至1%,执行期限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将最长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至8年。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的,可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降费政策方面,从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从2020年2月起,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3个月。继续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测算,这些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将为宁夏参保企业降低成本30.66亿元。
向市县下达转移支付资金517.5亿元
尽管受疫情影响,今年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但宁夏千方百计保障好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
今年,宁夏财政政策在过“紧日子”的前提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低效无效支出,盘存量、调结构、优支出、保重点。在民生支出上,推动10件民生实事尽快落实落地,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等是财政保障的重点。
疫情发生后,部分市县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宁夏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力度,确保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截至2月底,已下达转移支付资金517.5亿元,同比增长13.6%,已提前调度资金16.5亿元。(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文攀)
来源: 光明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