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郑艾伽 记者华斌报道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3月10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切实减轻企业用能负担。
此次降水价范围为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基建用水的企业。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供水企业在计收上述用户的水费时,统一按原到户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90%结算。
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规定其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方面,《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省内管道运输价格降低10%,由每立方米0.2元降至0.18元;各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降低10%。
此外,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要求各地要把上游环节供气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三个方面,降价空间全部让利于终端用户,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