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李金磊)受到疫情的影响,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面临金钱和商誉的损失,该怎么办?别急,目前,国家已经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不可抗力。目前,很多企业已经申请到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降低因疫情带来的损失。
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不可抗力
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疫情影响,很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因此将面临巨额赔偿损失和商誉的减损。该怎么办?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2月10日说,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可以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可以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尽可能降低因疫情带来的损失。
2月2日,中国贸促会向浙江湖州某制造企业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截至3月3日,全国贸促系统共计101家商事证明授权机构累计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4811件,涉及合同金额约3737亿元人民币。
据悉,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
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出具证明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就可以免责吗?
不一定。
据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人士解释,贸促会出具的是与不可抗力相关的具体客观事实的事实性证明,证明本身不会直接认定企业遇到不可抗力情形,而是证明发生了延迟复工、交通管制、劳务人员派出受限等客观事实,是企业通知合同相对方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受阻并希望合同免责的证据之一。
根据中国贸促会发布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案例汇编,一个案例显示,根据与乙公司的合同要求,甲公司最晚船期为3月15日完成生产并装船。受疫情影响,甲公司按政府有关部门延迟复工要求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因此无法按时完成生产。
最终中国贸促会出具的证词是,兹证明:依据2020年2月20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除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湖北省内其他类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10日24时前复工。
中国贸促会表示,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所证客观情况对具体某份合同的履行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还要结合具体案情予以判断。如果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则可能需要经过调解、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中国贸促会建议,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说明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必要时,向专业法律咨询机构咨询以便解决法律纠纷。
另外,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使用对象不只是涉外企业,涉内涉外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中国贸促会可为所有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提供商事证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