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8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董玉锋 记者高杨报道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郯城县发展改革局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将相关政策传达至全县供电公司、水务公司、燃气公司,要求其严格执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供”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县供电公司单位专门组织进行了疫情防控政策宣贯学习,要求电费抄核收、营业窗口、台区经理、服务热线坐席等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电费电价政策明白纸》内容,签署《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供”政策阅知单》,吃透政策精神,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确保各项政策要求一贯到底、真正落地。
首先疫情期间,对低压客户、中小企业(含低压非居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电影放映业从业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其次刚性执行“一律不得收取违约金”政策要求,自2月份以来,该公司系统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客户逐户核实,做到电费违约金应免必免、逐户告知。
再次严格落实“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 政策要求,本着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对政策范围内的用电客户实行缓收电费措施,全面助力企业复产复工,实现健康发展。
另外,郯城县水务公司积极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各类信息,办理各项用水业务,缴纳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避免人员接触。疫情防控期间,用户因故不能及时缴纳水费造成欠费,不采取停水措施,不计收水费滞纳金,真正做到保供水,促民生。严格执行对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目前欠费企业16户,为企业减轻运营成本5万余元,欠费企业目前正常运行。
另外,郯城县发展改革局将继续督促县各专业运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用电用气用水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惠及各相关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