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

李文亮有关情况调查结果公布:建议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责

2020-03-20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国家监委调查组于3月19日发布《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

调查组的工作建议是: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委成立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左右,李文亮医生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以“李文亮 武汉 眼科”昵称在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中转发、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等文字信息和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18时42分,又在该群发布“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同时,类似信息也出现在其他微信群中。被人上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两份部门文件,与李文亮医生等人转发、发布的信息,引发关注和讨论。

2019年12月31日13时38分,武汉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说,“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并称“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置。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经谈话核实后,谈话人员现场制作了笔录。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的,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实际上,徐某未参加谈话。

此前,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里发的信息被人在互联网上大量转发之后,2019年12月31日上午,武汉市中心医院有关领导和李文亮医生进行了谈话。李文亮医生在谈话中表示,他把未经核实的有关SARS等信息转发到同学群中,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医院让李文亮医生写一份认识材料。至李文亮医生生病住院前,其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照常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