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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再次明确:出入国境中实施妨害卫生检疫犯罪将追刑责

2020-03-24 中国之声

重磅!两高再次明确“只要在出入我国国境的过程中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今天再次就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相关问题联合答记者问,明确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只要在出入我国国境的过程中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都应当适用我国法律,适用统一的司法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部门”意见》明确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卫生检疫措施或者卫生处理措施,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情节的,属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以外的特定主体也可能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上述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总台央广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