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 据京报网3月26日消息,原定于今年5月底一审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加快了立法的进程。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提前对这一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为加强源头管理,条例草案建立了“全域常年禁猎”制度,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猎捕、杀害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违反规定将没收猎捕的野生动物,并处以相应罚款。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其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同时禁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