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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郑州毒王”河南郭某鹏因隐瞒行程获刑一年半

2020-04-03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3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的3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此前引发热议的河南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郭某鹏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此案中,郭某鹏回国后隐瞒出境史,其母亲郭某玲否认郭某鹏去过国外。郭某鹏去单位上班,下班后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最终确诊新冠肺炎。通报显示,4月3日,法院判处郭某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

被告人郭某鹏,男,1990年7月出生,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住郑州市二七区。其活动轨迹如下:

2020年2月29日,郭某鹏从郑州乘火车至北京;

3月1日,从北京首都机场乘飞机经阿联酋阿布扎比中转,于3月2日到达意大利米兰彭萨机场;

3月3日,乘飞机从意大利米兰到达法国巴黎;3月4日,乘飞机从法国巴黎回到意大利米兰;

3月6日,乘飞机从意大利米兰中转阿布扎比,于3月7日到达北京首都机场;

当日下午,乘坐火车返回郑州,回到家中。

3月8日、3月9日两天乘坐地铁到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单位上班并在单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铁回家。

3月9日下班后,郭某鹏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自行至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药房买药,步行回家后服用。当晚,其母亲郭某玲得知郭某鹏发烧后,熬制了罗汉果和甘草给郭某鹏喝。

警方到郭某鹏家调查

3月10日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打电话给郭某鹏核实,郭未接电话。后拨打其母亲郭某玲电话,郭某玲否认郭某鹏去过国外。而后又拨打郭某玲电话要求郭某鹏下楼。在公安民警明确告知大数据显示其去过国外后,郭某鹏承认有过出境史。在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后,郭某鹏被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后经排查,与郭某鹏密切接触的40余名人员均已被隔离观察。

3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对郭某鹏、郭某玲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主动听取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建议。

3月27日,郭某鹏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3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侦查终结,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量刑建议。

4月3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郭某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

郑州输入病例郭某鹏确诊密切接触者分布11个城市

此前,河南郑州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者郭某鹏因隐瞒境外旅居史引发关注,有河南郑州、焦作、周口,河北保定,内蒙古呼和浩特,北京,江苏徐州,湖南常德、怀化、湘西、张家界等11个城市陆续公布当地的郭某鹏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据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此前通报,郭某鹏,男,30岁,现住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职业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郭某鹏从国外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公开表示,“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13天清零的情况下,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