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8 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张鹏、记者梁喜俊、潘晓娟报道 近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就“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成效及如何推动“十四五”时期各领域高质量发展、如何落实中央及全国“两会”精神,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龚明珠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的创新之路。内蒙古“十三五”时期重点领域取得了哪些重要成就?
龚明珠:“十三五”时期,面对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和历史遗留问题、粗放发展后患的集中显现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稳步调整产业结构,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4.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1%,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得到提升,煤炭产能、外运量、发电量和外送电量均居全国首位,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6.1%,稀土原材料就地转化率达到75%,稀土功能材料及终端应用产品占比达到53.6%。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更加巩固,粮食和畜牧生产连丰连稳,数字经济、会展经济、商贸物流、现代金融等加快发展。
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战略成效显现,基础设施保障更加有力。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补齐城乡协调发展短板,全区发展的整体性得到进一步增强。西部地区着重打造呼包鄂乌沿黄经济带,东部五盟市借助“东北全面振兴”战略加快发展,区域间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积极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文明战略迈出坚实步伐。全力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稳步实施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林业建设、草原建设和沙化土地治理面积均居全国第一,森林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分别达到23%和45%,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减少”,库布其沙漠治理获得联合国环境奖,《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我区召开。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继续巩固,提前完成“十三五”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区属“僵尸企业”基本出清。2020年商品房待售面积970.4万平方米,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59.3%,微观杠杆进一步降低。在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打出“组合拳”,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大力气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战提前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易地搬迁圆满收官,80.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7个贫困旗县、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出列,贫困发生率由5.85%下降为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3019元增加到10473元,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我区获得“优秀”等次,2018年、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我区连续获得国家“优秀”等次。
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民主法治体系更加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化债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防范金融风险,有效处置企业债务风险,金融行业总体运行平稳。
接下来内蒙古将紧紧围绕创新引领、保持战略定力、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以营商环境为基础的重点领域改革、融入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重点工作,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导了哪些富有成效的改革?
龚明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2014-2019年共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价格、“放管服”、开放合作、生态文明体制等领域改革任务199项。
2020年,我委承担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任务21项(牵头任务13项,配合任务8项),其中,牵头制定改革方案的7项任务已完成6项,其他1项将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牵头推进落实的6项任务已完成,8项配合任务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实施,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领域重大政策文件。一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二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持续推进价格改革。印发《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开展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情况调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自查工作。
(四)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完成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停伐政策全面落实,林区社会职能移交全面完成,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总体评价为优,为国有林区改革作出了表率和示范。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2次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各部门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一系列深化改革的务实举措不断推行,内蒙古自治区在这春潮涌动的改革大势中砥砺前行。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将如何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理念?
龚明珠: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我区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全方位推动发展绿色转型,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一是加强草原森林保护修复,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跨流域、覆盖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产业目录和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三是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能耗“双控”工作,制定实施《自治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工作方案》,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高耗能行业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5年,也是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战胜艰难险阻,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我们将严守政治站位,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继续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