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石代表:推进集中规划建设,提升乡村社会发展水平

2022-03-08 中国发展网

本报记者 张洽棠

2020年我国实现了全面脱贫,“三农”工作的重心已转移到“乡村振兴”主题上来。今年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全国人大代表、中南集团董事局主席陈锦石表示,从调研乡村基层实际情况中发现:一是乡村建设用地浪费与耕地闲置现象堪忧,与此同时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不断挤占耕地面积,危及18亿亩耕地红线。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村用地分布“小、散、乱”现象突出,分散居住浪费大量建设用地,分散种植导致现代农业发展乏力,农民增收缓慢,基层薄弱地区容易发生返贫。二是乡村公共设施和服务建设长期缺乏资金,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突出。三是农村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然而农村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相对滞后,老无所依、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出现。

对此,陈锦石建议:

第一,推进集中规划建设,加强乡村土地集约利用,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

一是推动乡村三规合一,搞好乡村集中规划,化解乡村规划和乡村发展错位的问题。大力发展小镇化集中村镇,把乡村用地统筹、集约使用起来,有助于降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成本,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二是建议修订《土地管理法》,去除乡村用地流转和用地性质转换的障碍,构建合法的途径把大量闲置建设用地和撂荒耕地盘活。尤其闲置建设用地拆改复垦,既可以增加耕地面积,也可以补充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政府新增建设用地出让收入的一部分专项用于乡村振兴。

三是以经营性思维利用好乡村“四荒地”。如利用四荒地建文体设施、工厂等,带动乡村周边环境建设,利用经营性收益,推动盐碱地改造,治理土地沙化,助力国家生态建设。

第二,加快制定各类信贷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美好乡村的建设成本。

国家低成本资金牵头,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共同促进乡村振兴投资。针对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项目,要拿出一揽子的信贷和税收支持政策。比如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允许相关投资用以企业所得税抵扣等。

第三,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共同富裕。

鼓励企业、个人到乡村投资建设各种富民产业,比如现代高效农业、乡村田园旅游业、轻加工和粗加工产业,从政策上给予支持,为乡村就业者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渠道,同时努力确保不发生农村人口“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