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彬代表:将“盲驾”行为视为“危险驾驶”并开展严厉打击

2022-03-08 中国发展网

盲驾是指在驾驶中玩弄手机和手持终端造成一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是,没有将“盲驾”的有关表述列入我国的行政法规。其实,比开车接打电话看手机更危险的是“盲驾”,特别是长时间“盲开”。有研究表明,因为看手机“盲驾”引起的恶性交通事故已经远远超过了“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而且其危害程度已经超过了“醉驾”。开车时使用手机,驾驶员反应速度比平常驾驶情况下慢35%,而酒驾和毒驾司机却只慢20%,同时开车看手机引发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3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人不是酩酊大醉,还能“醉驾”(当然这是违法的),他有可能看不清人、模模糊糊,但能看见有人、有物、有影子,但是长时间看手机,不管是微信也好,导航也罢,等于是“盲驾、盲开”,道路上的任何东西他看不到人影,什么看不到.....如果前面有一群小学生过马路呢?前面有油罐车呢?前面有更危险的情况呢?危险性简直不可想象!所以必须引起社会、特别是交通安全部门的高度重视。

据新闻报道,2013年12月,新浪新闻晨报记者曾与上海市警务驾校教官进行过一次“低头”驾驶的实地测试。在测试区道路上,摆放了一排红色的隔离桩,桩与桩之间的距离约为10米,测试路程约为150米。上海公安警务车辆驾驶培训学校的教官分别以50公里、80公里、120公里这三种时速沿道路直行,其间他拿起副驾驶位置上的智能手机,进行接听电话、看短信和上网刷微信等种种“低头”尝试。经反复测试,开车过程中,司机拿起手机,低下头进行滑屏解锁、浏览手机屏幕信息,再将其放回原来位置,所需时间约为5秒;而把手机从裤袋取出或者接听一个较长的电话时,这个过程则延长至6-10秒。经检测,时速50公里时,玩手机的5秒钟内,车辆行驶距离约为65米;时速80公里时,5秒时间内能驶过约110米;时速120公里时,5秒后车辆的行驶距离超过了160米。科学研究也表明,当车辆以时速60公里的速度前进时,哪怕只是低头看一条短信,大概需要3秒钟,车已向前盲行了50米,这期间,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倘若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看手机,往往害人害己。近年来,司机驾车看手机引发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明显上升。开车玩手机等于“玩命”!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青岛的陈某开车时低头看了下手机,短短几秒,将一横穿马路的七旬老人撞飞,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浙江句容,一位大客车司机行驶在公路上,短短7分钟里,他低头看了39次手机。就在司机第39次看手机的时候,一名老人骑车从路口出来,被大客车撞飞,当场死亡。在浙江杭州湾跨海大桥,一辆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司机拿起手机低头拨弄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前方货车变道,两车撞在了一起。事故造成客车司机手脚受伤,6名乘客受轻伤。在杭金衢高速公路上,大客车司机也是一边开车一边低头看手机,没想到前方出租车突然紧急刹车,客车司机由于来不及反应,撞上了出租车后,又撞上护栏侧翻在地。事故造成一名乘客受重伤,多名乘客轻伤。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张青彬建议,一是建议有关部门能够以更多的典型案例为基础,进行统计调查,研究重大交通事故中盲驾的比例,摸清底数;专门组织力量从社会学、法学、运动学等多角度多方面开展研究。二是建议人大常委会就“盲驾”问题开展立法研究,参照醉驾入刑做法,为严格打击“盲驾”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关于盲驾的标准,按照“6秒公理”,如果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持续操控或者看手机超过6秒的,一律视为“盲驾”;关于“盲驾”的取证,驾驶员或其同乘人的口供,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关于处罚,明确“盲驾”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比酒驾更严格的处罚,等等。三是建议公安部交管部门尽快修改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之类的部门规章,将“盲驾”“醉驾”等单列为“特别严重过错行为”,并明确“一般过错行为”的标准或清单。四是建议公安机关尽快开展严厉打击“盲驾”行为的专项行动。

张青彬建议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安部交管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