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寿代表:完善政策体系,加速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

2022-03-10 中国发展网 郭丁源

侯燕纯 本报记者 郭丁源

2021年,我国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作为“1+N”双碳政策体系的核心文件,意见就城乡建设低碳发展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明确提出要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目前,建筑碳排是目前我国主要的碳排放来源之一,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的数据来看,目前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已经占到全国碳排总量的51.3%,其中仅建筑运行阶段碳排占比就达到了22%,建筑行业在目前节能措施下预计将在2040年碳达峰,落后整体标准10年,因此,建筑行业成为我国零碳发展的“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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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材集团总工程师、凯盛科技集团董事长彭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材集团总工程师、凯盛科技集团董事长彭寿提出了关于完善政策体系,加速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议案。彭寿认为,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简称BIPV)是推进绿色新型城镇化、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作为“光伏+”应用的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BIPV能否实现快速普及、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关键在于政策引导。目前,国家及相关部委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支持BIPV发展,相关标准化工作多年前也以启动,但相关法规只作了倡导性、鼓励性的支持,缺乏刚性要求,同时在材料、设计、施工、建筑等方面的标准与规范仍不健全,导致我国BIPV渗透率不足2%。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光伏材料应用、BIPV发展等强制性要求纳入政策法规体系,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完善国家标准体系,为BIPV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与支撑。

建筑减排,BIPV是关键,光伏材料是支撑。当前我国BIPV供需条件趋于成熟,光伏材料技术与产能均处于国际前列,国内领先建材企业围绕建筑绿色发展趋势,持续开展新型光伏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广,开发出世界最高光电转化率达20%的铜铟镓硒发电玻璃,成功下线世界最大单体面积碲化镉发电玻璃,亮相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应用于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为BIPV示范提供了关键材料保障。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发布了系列激励政策文件,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陆续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希望加速光伏材料应用,推动BIPV发展,但目前我国BIPV推广比较滞后,仍以“试点示范”为主,距离规模推广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问题在于:

1、BIPV强制性要求的上位法缺失。BIPV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制、保障和激励,但我国在立法层面,无论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均未直接对BIPV做出规定,相关文件主要集中在鼓励支持层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仅在第四条倡导提出“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仅在第四十条鼓励提出“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仅在第二十三条提出“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由于缺乏相应的强制性规定和法律责任,导致实践中相关政策执行力度降低,形成不了有力推动;

2、权责统一的相关法律规定缺乏,相关法律政策缺乏对BIPV建设、推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方面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对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新型技术材料应用明显缺少强制性,法律条款中没有设置具体条款来保障法律的实施,导致实践中无法明确界定法律责任归属,光能建筑可落地性、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低。

3、BIPV相关材料、工程标准体系不健全,BIPV的发展是光伏和建筑在商业模式、专业技术等跨领域融合,需要全新的行业与国家标准来对产品技术做出相关规定引导,国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出IEC63092-1和63092-2两部标准,对建筑光伏组件和光伏系统规范要求。国内BIPV标准化还处于光伏标准和建筑标准初步融合阶段,目前以GBT 51368-2019《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T 38388-2019《建筑光伏幕墙采光顶检测方法》和 GB/T37655-2019《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验收规范》 3 个国家标准为主,其他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配合。此外,2021年10月13日,住建部也发布了强制国家标准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包含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但目前专门针对BIPV的评价标准、设计规范仍存在部分缺失,光伏材料与部件结构承受力、抗风、防火、防水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尚未完善,定额标准已发布十年亟需废止更新,制约了BIPV的应用发展。

为此,彭寿代表提出了以下法律修订建议:

1、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规划设计阶段抓光伏一体化应用,要求在新建筑规划中强制采用光伏材料产品,明确建筑立面至少四分之一或等量面积实现光伏覆盖,或者强制性规定新建筑耗能必须实现20%以上能源自给,并对主体、期限、程序、法律责任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2、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政府采购条例,在政府采购工程中强制性要求采购发电玻璃、新型光伏电池、光伏部品部件等光伏材料产品,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从需求端推动BIPV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向绿而行。

3、建议加快修订与完善BIPV标准,加速制定出台发电玻璃等新型光伏材料与建筑材料集成的光电建筑构件标准,在已有BIPV发电系统验收标准基础上,尽快出台针对强度、安全性、防水、防火等建筑本体性能的BIPV验收标准,尽快修订发布BIPV定额标准,形成与技术发展和市场相匹配的标准体系,覆盖材料设计、产品认证、工程建设、检测验收等各环节,让BIPV发展有据可依,推动行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