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煤价、指数与履约监管

2021-10-26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 | 张洽棠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公号继续刊发多文,强化对煤炭价格与煤炭企业的监管行动。

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指出,已经派出多个调查组,实地开展煤炭价格成本专项调查。为进一步加强煤炭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尽快让过高煤炭价格降到合理水平,让煤炭市场回归理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在组织地方对煤炭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会同价格成本调查中心组成多个调查组,赴有关省对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为确定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和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提供依据。

调查组将依法对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利润情况以及产量、库存、价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流通企业进销价格、流通成本、利润和库存情况等进行深入核查。对调查中发现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指出,依规对煤炭等能源价格指数行为启动评估和合规性审查。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部分煤炭等能源资讯机构未使用真实交易价格、滥用询价报价、发布道听途说信息甚至编造发布虚假价格指数、操纵价格指数等,加剧投机炒作,导致煤炭价格完全脱离供求基本面,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规范价格指数行为,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会同有关方面成立联合工作组,根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内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所有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单位,启动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对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依规采取约谈、公开曝光、限期整改、暂停发布、列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对构成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指出,依法加强对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对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的信用监管,督促签约市场主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对未严格履约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失信记录、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将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予以惩戒。

按照“合同信息进平台、履约进度有跟踪、典型案例广收集,重点问题全核查,逐个督导促解决”的工作要求,今年10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甄别、分析确定重点案例,指导地方经济运行部门对首批纳入重点监管的9笔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履约行为进行了核查、提醒、约谈、督导。截至目前,据用煤电力企业反馈,9个案例涉及的问题都已得到解决。目前已进一步归集108个案例纳入甄别和核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