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电价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2022-01-30 中国发展网

我国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德国作为欧洲国家中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的典型代表,其价格政策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德国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2000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确定了以固定上网电价(Feed in Tariff,FIT)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政府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确定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一是可再生能源可获得20年固定补贴,并可优先并网;二是固定上网电价将逐步下调,以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降低成本;三是通过向用户征收EEG附加费获得资金来源。

2004年,德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改,设定了2010年中长期能源发展目标,提高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固定上网电价。2009年、2012年德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提高了风电固定上网电价,降低了光伏上网电价,主要原因是光伏装机增长速度过快,导致社会成本过高,为合理控制光伏发电发展节奏,在2012年的《可再生能源法》中除大幅下调光伏上网电价,又引入规模总量控制政策,在上网电价逐年下调机制基础上增加了依据新增光伏装机量的下调率灵活调整机制,鼓励光伏发电自发自用,并探索光伏发电溢价补贴机制。

2014年,德国进入EEG2.0时代,扩大了溢价补贴机制范围,并对大型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招标拍卖试点。2016年前投运的500千瓦及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016年及以后投运的100千瓦及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适用溢价补贴。2017年,对于技术较为成熟的陆上、海上风电及大型光伏项目等,德国全面引入可再生能源项目招标拍卖政策,并开放跨国招标,将年度新增装机的5%可开放给其他欧盟成员国。在2021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德国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同时为降低电力用户负担,部分EEG附加费将由联邦预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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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推动下,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但也导致用户用户电费负担逐步增加。2011-2020年,德国居民电价上涨超过20%。其中,发电部分稳中有降;输配电费上涨约40%,占比稳定在20%左右;EEG附加费几乎翻倍,其占比由2011年的14%升至2020年的21%,成为居民电价增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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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德国制造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德国工业电价可享受部分减免,主要减免包括EEG附加费、电力税、输电费和其他附加。该减免政策主要针对电费占比较高、参与国际竞争的工业用户,通过减免可有效降低用户用电价格,工业用户在充分利用该规则的情况下甚至可减免95%的附加费用。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带来成本疏导问题通过总结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销售电价水平、电价减免政策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一是应及时调整能源政策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德国通过制定并多次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目标装机规模和包括补贴机制在内的扶持政策,对于本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同样迅速,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同时,应做好各类电源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避免野蛮生长。

二是对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的成本增长,应通过电价合理疏导。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了系统成本,通过在销售电价中设定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并动态调整,实现了成本向终端用户的疏导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弥补。长时间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并未调整,也是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期欠补将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带来挑战。

三是在成本疏导过程中可制定差别化的电价政策。为保护本国产业链安全,确保制造业在国际竞争中不因用能成本较高而处于劣势,德国对满足条件的部分工业用户制定了电价减免政策,实现了成本传导和降低用能成本的平衡,对于我国电价政策制定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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