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价以差别性电价制度替代经济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社会清洁用电

2022-01-30 中国发展网

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明确“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持续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机制”。

绿色电价是指针对不同环境外部效应的行业制定的差别性电价惩罚或电价激励机制。在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方面,绿色电价政策以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电价形式,强化产业发展布局和环保政策协同,促进节能减碳。在环保行业方面,绿色电价政策通过免收容量(需量)费用、降低用户电价等形式,增强污水处理企业、海水淡化企业等行业和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桩、港口岸电设施的用电激励。

什么是绿色电价

我国绿色电价一方面为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出台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等。(1)差别电价:针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以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的分类形式采取不同加价标准,向用户征收高于普通电价的销售电费。(2)惩罚性电价:一是超能耗产品超过限额标准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或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电费加价,二是能耗水平不达标的企业,督促整改后仍不达标按相关规定执行惩罚电价。(3)阶梯电价:根据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的水平分档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对电耗高和能效低的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加价。另一方面为鼓励和支持环保行业用电的电价机制。(1)免收需量(容量)费用:主要面向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充电桩运营商、港口岸电运营商和海水淡化企业等正外部性环保产业。(2)降低用户度电价格政策:例如降低污水处理厂和港口船舶用电度电价格,减轻污水治理企业运营维护成本、提高岸电设备利用率以降低港口排放。

绿色电价的主要作用

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指出“将产业政策和价格杠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有利于正确引导投资,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扩张,促进建立节约能源和降低能耗的长效机制,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都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绿色电价机制鼓励和支持环保、节能等先进技术发展,通过利用价格杠杆化解过剩产能,推进高耗能产业合理布局,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另一方面,绿色电价以差别性电价制度替代经济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社会清洁用电,带动环保产业投资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