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8 中国发展网
2002年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国务院发布《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件),开始引入电力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厂网分离”改革,将发电和输配电环节分拆,为后续发电与用电直接开展市场化交易以及对电网环节开展自然垄断规制提供体制基础,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2015〕9号文”)以电网端为重点启动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以机制建设促体制变革,以增量改革推动存量改革,以试点突破推动全面改革,实施了输配电价改革、组建电力交易中心、售电侧改革、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电力现货交易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国内电煤价格大幅上涨,火电企业经营困难,工业有序用电、居民拉闸限电的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样的形势下,10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439号文),明确“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通过该通知的印发,电力市场用户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展、市场化交易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市场化交易价格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
2021年11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有效平衡电力供需。要加强电力统筹规划、政策法规、科学监测等工作,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确保居民、农业、公用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要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科学指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已经初步建立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有效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随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近期发布,电力市场建设将全面提速,市场交易范围将稳步扩大、各层次市场也将进入更深地融合,通过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更快推动适合我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我国提前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