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8 中国发展网
一、应对全球复杂形势,我国能源保供稳价取得阶段性成效
受疫情下全球供需格局变化、欧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全球能源转型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大宗能源商品价格呈现大幅上涨的情况,造成潜在的重大经济影响。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国家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增产增供、投放储备、进出口调节、市场监管、预期引导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建立起 “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推动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显示出改革的力度和温度。
(一)多措并举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约为57%。去年9月起我国煤炭价格呈非理性上涨态势,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对电力供应和冬季供暖产生不利影响。国家发改委通过会同有关方面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扎实做好增产增供,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及时开展煤炭价格调控、煤炭企业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督导,确保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鄂尔多斯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价由去年10月最高价时的1607元/吨回归至12月17日的844元/吨,此后煤炭价格一直稳定保持在一定合理区间内。从国际来看,纽卡斯尔NEWC动力煤现货价从去年十月最高价时的253美元/吨短暂回落至11月中旬的143美元/吨,此后又不断攀升,再度攀升至今年1月26日的263美元/吨。
(二)持续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43%,作为天然气进口大国,客观上会受到全球市场的影响。去年9月以来,全球特别是欧洲天然气价格暴涨。根据美国洲际交易所(ICE)的数据显示,2021年欧洲天然气全年涨价约4.5倍,是全球大宗商品市场涨势最猛的品种之一,TTF天然气价格在2021年第一季度平均为6.4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第四季度就达到了26.9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在此情境下,国家发改委不断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包括推动企业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提升储气调峰保供能力、充分发挥“全国一张网”作用、组织全面签订和履行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特别是今年将民生用气全部纳入合同,确保天然气足额供应,稳定民生用气价格保持,入冬以来我国天然气保供情况好于往年。
(三)稳中有进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
电价与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密切相关。2021年底,受天然气市场动荡、可再生能源发电乏力、核电发电量骤减等叠加因素影响,欧洲电力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截止12月中旬,欧洲大部分国家的电力均价都已超过300欧元/兆瓦时,全年价格涨幅达到500%,并引发了欧洲多国电力供应商的倒闭。在我国“双轨制”电价机制的基础上,我国加快电价市场化改革步伐,对初级能源产品到二次能源产品的价格传导进行有效疏导。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在始终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基础上,纾解煤电企业经营困境,建立起 “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保障电力充足供应。
二、能源保供稳价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我国能源保供稳价取得的积极成效从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等多个层面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彰显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实事的良性体制机制。
(一)化解风险传导,支撑经济增长
在我国能源保供稳价政策的持续发力下,供给侧约束不断缓解,筑牢了工业发展的基础,我国经济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可以看到,欧洲能源危机俨然成为欧洲各国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复苏经济的一大挑战,高昂的能源成本下,欧洲的金属、化肥等行业率先受到冲击,部分企业已经停产。同时,食品、工业、炼油等行业也深受能源价格的影响,或将进一步加剧欧洲的通货膨胀。
(二)凸显比较优势,稳出口贸易就业
一直以来我国较低的电力成本对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形成较强的优势。根据国家电网测算,2019年,35个OECD国家(除以色列、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以外)的工业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908元,我国为0.635元;35个OECD国家的居民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1.352元,我国为0.542元。能源保供稳价对我国拓展国际经济发展空间、发展外向型经济、保障出口贸易相关人员就业做出重要支撑。
(三)避免外部冲击,保民生物价平稳
我国家庭能源支出在全球大宗能源产品暴涨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稳定。而全球整体来看,能源价格飙升对家庭支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据美国银行估计,今年欧洲平均每户家庭的能源账单金额将比2020年增加54%,其中英国和意大利家庭“增负”最重,相当于多付1000多美元。
三、进一步系统性完善保供稳价政策体系
今后一段时期,伴随全球经济和能源格局深刻变化,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能源保供稳价面临严峻挑战。建议进一步系统性完善政策体系,深化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重点保障民生和关键产业链供应链高质量用能需要,持续提升能源系统积极应对外部风险、适应全球能源转型大势的韧性。
(一)持续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能源价格联动机制
以电力、油气等领域为重点,深化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使能源成本降低收益更多惠及民生。逐步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抑制不合理用能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需要。在确保民生电价等基本稳定基础上,完善能源开发、转化、使用等价格传导机制,发挥价格信号调节供需有效作用。
(二)充分发挥税收作用,优化初级能源产品利润再分配机制
深化资源税改革,提高从价计征标准,逐步将化石能源开发利用过程造成的生态环境气候损害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研究建立暴利税或特别收益金制度,在煤炭等化石能源价格超过价格区间的部分,按照阶梯税率收取,专项用于补贴民生与下游用能产业。完善化石能源开发利用相关税收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调动相关地区和产业能源保供稳价的积极性。
(三)制定更加精准的进出口政策,避免国内能源价格优势外溢
研究开展资源性产品、高载能产品出口的能源环境投入代价、经济社会效益等综合评估,结合国内外形势出台针对性调控政策。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产品出口,杜绝人为压低能源价格刺激不合理出口的现象。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减少隐含能源和碳排放出口。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转型,增加高载能产品进口,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系统,持续完善产供储销体系
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不断替代增量和存量化石能源,逐步降低对进口化石能源的依赖。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型能源体系,加强电网、管网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分挖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储能、需求侧等灵活性资源潜力。加强国内外能源供需形势跟踪预警,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等储备能力建设,健全产供储销、煤电油气等协同保障,增强保障能源供给和运行安全的韧性。